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责任高度重视。当前,加强国资国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仍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应当贯彻落实的重要机制类任务。城投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管理,统筹推进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积极防范经营投资风险。
加强监督工作领导,实现责任追究职能全覆盖。城投公司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企业出资人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建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以审计部、风控合规部为牵头部门,各部门和子公司为追责主体的三级组织架构,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客观公正定责、分级分层追责,坚持惩治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推动责任追究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目前,公司10个职能部门及10家二级企业合力开展追责工作,实现6大主业板块全覆盖严查股权投资、工程建设、贸易性融资等关键领域。
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追责工作程序化运行。针对各部门、子公司存在不愿追责、不敢追责、不会追责的“三不”问题,公司持续理顺责任追究管理架构,依法依规完善追责制度体系,优化细化追责工作流程,制定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等相关制度3个,明确了追责范围、损失认定、责任认定、问题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追究处理、整改等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动态调整公司各级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保障追责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紧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保障追责工作有序开展。城投公司不断优化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责任追究“查得深、看得透”优势,切实发挥责任追究“警示震慑”作用。统筹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企业出资人、专职外部董事等监督力量,构建高效的外部监督体系。大力实施“以上查下”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有效运用纪检、合规、审计等联动机制,提升业务管理和综合监督协同效果。加大对问题线索查处全流程的工作督导,坚持以担责促发展、以问责促履责、以追责促合规为导向,积极做好责任追究“后半篇文章”,全面开展违规追责自查3个批次,整理自查信息30份,形成定期报告3份,切实把监督追责工作转化为促进各级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