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国资委发〔2018〕86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雅安市属国有企业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雅安市国资委
2018年5月11日
雅安市属国有企业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市国资系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四川省国资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市属国有企业。
二、考核内容
1. 全年信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 领导批示情况
3. 信息质量情况
4. 信息约稿任务完成情况
三、信息内容
1.动态信息。各考核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当日事当日报,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2.专报信息。总结和反映各考核单位服务全市总体战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成绩、经验、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的综合深度信息。
3.约稿信息。信息约稿是根据市国资委信息需求提出的专题信息报送要求。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国资委办公室发出的动态信息或专报信息约稿通知,并明确办理时限。各考核单位按时按要求上报。
四、计分标准
各考核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年度得分量化考核。考核单位得分=基础报送得分+采用得分+领导批示得分-扣分。得分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基础报送得分
各考核单位每报送1条信息计1分,超过基础报送得分任务不再加分。
(二)采用得分
各考核单位上报的信息经市国资委采编后被上级相关部门采用得分。采用得分标准如下:
1.经市国资委采编转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和省国资委,或被市国资委采用发布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1分。
2.经市国资委采编转报被电子政务内网采用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记2分;被《雅安信息》采用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3分。
3.经市国资委采编转报被省国资委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再在基础得分上再计3分;被省国资委信息刊物录用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5分;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6分;被国务院国资委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10分;被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20分。
(三)领导批示得分
企业信息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5分;被省委、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领导批示的,每条在基础得分上再计10分。
上报信息被多处采用和批示的以最高分计。
(四)扣分
1.未能根据约稿内容和时限要求报送约稿信息的,或报送约稿信息质量较差的,每次扣5分。
2.未能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及办理结果的,每次扣5分。
3.上报信息凡有瞒报、漏报、错报的每次扣5分,并在国资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因瞒报、漏报、错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信息考核为零分,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4.减分按实际发生情况累计。
五、考核通报
信息工作考核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国资委定期对信息工作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市国资委将对信息工作先进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六、附则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2018年度雅安市属国有企业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考核单位 | 基础报送任务 | 总体目标任务 |
雅投公司 | 50 | 100 |
雅商行 | 50 | 100 |
城投公司 | 40 | 90 |
交建集团 | 40 | 80 |
文旅公司 | 40 | 80 |
水投公司 | 40 | 70 |
担保公司 | 30 | 50 |
保安公司 | 30 | 50 |
蜀通公司 | 30 | 50 |
青衣江粮油公司 | 30 | 50 |
市政公司 | 30 | 40 |
劳务公司 | 20 | 30 |
供排水公司 | 20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