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员工纪律作风建设,严格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交建集团以“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印发《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处分办法》),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明确了刚性要求,列出了硬性禁止性规定,给员工从业划出“警戒线”、装上“安全阀”,让全体员工在制度的约束下尽职尽责、廉洁从业。自4月27日《处分办法》实施以来,已处分10人,其中给予1人警告处分,给予4人记大过处分,给予2人降级处分,给予3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把纪律规矩立起来。《处分办法》在交建集团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公司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集体研究,最终通过职工大会表决同意后制定实施。《处分办法》坚持系统性、规范性、实用性并重,共五章六十条,包含总则、处分的种类、规则及适用、违规违纪行为及处分、处分权限和程序、附则等内容,对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和规范,构建起了职责边界清晰、审批程序严格、处分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交建集团各部门认真梳理排查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盲点”,填补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彻底破解了之前各子公司对非党员、非公职人员的一般普通员工违规违纪处分无依据、不统一、不规范、不公平、不严肃等问题。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实现了有章可依、依规处理。
二是开列“负面清单”,让内控管理严起来。交建集团在制定《处分办法》时,坚决贯彻“严”的主基调,保持“惩”的高压,紧盯权力集中、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和环节,明确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行为共9条73项,其中生产经营工作6项、安全生产工作28项、环境保护工作5项、招投标工作5项、采购工作9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6项、销售工作8项、合同管理工作6项;违反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行为共5条30项,其中会计工作6项、资金管理9项、投融资管理工作7项、资产管理工作8项;违反组织人事、外事纪律行为共4条11项,其中组织人事纪律4项、劳动纪律3项、外事纪律4项;贪污贿赂及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共2条;违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共3条;违反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共6条10项,其中保密及信息安全5项,对以上6大领域细分情形、细化环节、明确后果,共列出29条124项违规违纪行为“负面清单”,规范了干部职工从业行为,为强化干部职工自我约束立起铁规矩、树起硬杠杠,体现了从严管理、从严治企。
三是明责任抓执行,精准处置严肃惩治。明确交建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对所属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调查处置,突出了《处分办法》操作的统一性、规范性、及时性、实效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对违规违纪员工的处分种类分7类,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处分的影响期6-24个月不等;同时对从轻或减轻、从重处分等情形予以明确规定;对违规违纪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进行界定,确保追责问责在“最后一公里”不“打折”、不“掉档”。以法规制度为遵循,突出刚性约束和利益要害,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实际,建立了处分处罚并行的“双处”机制,即处分生效后,在相应影响期内的月度、年度扣减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同是列入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等的负面清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