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属监管企业及所属子企业采购行为,提升企业采购的公开化和专业化水平,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效,防范廉洁风险,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2024年8月1日,由雅安市国资委牵头搭建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24年10月,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累计发布采购信息329条,已完成采购178项,中选金额3.14亿元,节约金额0.21亿元,平均节支率6.27%。
一、阳光采购,制度先行
2024年7月1日,雅安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市属监管企业阳光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监管企业开展阳光采购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参与主体、职责分工和方式程序,规定监管企业5万元以上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生产资源、贸易流通采购必须实行阳光采购。《办法》的印发,解决了国资监管层面关于非依法必须招标事项的制度空白,以及各监管企业内部制度不一、方式不一、标准不一的情况。以工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模板化为引导,推动制定阳光采购4项操作指引、10项规范模板文件,保障阳光采购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阳光采购,线上运行
围绕阳光透明、规范高效运行目标,雅安市国资委以雅安交建集团云采平台为蓝本,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高标准搭建雅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实行权限分离、分级管控,数据安全性、集成性高。借助雅安交建集团、西南联交所雅安分所,提供标准化、智能化开、评标场地,实行开、评标区相互隔离,场内全程录音录像、监控记录,开、评标活动全流程一体化、电子化、数据化闭环管理,实现采购过程全线上留痕、全过程监管、可实时溯查、横向可对比,形成数据沉淀、动态管理,防范企业采购廉洁风险,斩断采购领域“黑色利益链条”。目前,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成为各监管企业开展非依法必须招标事项采购活动的唯一平台。
三、阳光采购,监督护行
市国资委在阳光采购工作中履行监管职能,指导各监管企业、阳光平台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阳光采购、阳光交易;各监管企业履行采购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发布采购公告,实施采购行为;各供应商依法依规参与采购项目投标,参与采购活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承接采购活动,为企业采购提供透明化、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平台服务。各参与主体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提升采购效益,防止权力滥用,确保采购工作公平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