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负责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投资、融资机制,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进行监管。
负责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组建、改革、改组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或建议任免工作;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和管理;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负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监督国有资本预算执行。
指导市属企业对外合作事宜,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雅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合作有关的事宜。
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市国有经济实现稳中有升。
截至2017年底,全市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30.6亿元,所有者权益294.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30.2%、5%、25.5%。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长10%的目标任务。
2.国资国企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2017年市国资委完成23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任务,制定了15个专项改革方案和23个配套方案,基本形成“1+N”改革制度体系。
3.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
一是天力公司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二是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化改革,基本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化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完成雅安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剥离重组;四是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4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监事,派驻到市属重点骨干企业,进一步提升国企监管水平。
4.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取得较大进展
一是基本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了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离。二是启动市属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调整及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未来五年2000亿资产规模的奋斗目标。三是将交通类企业整合组建交建集团公司。四是指导文旅公司完成蒙顶山景区预收购,在推进雅安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中取得重大突破。五是深化雅商行市场化改革,雅商行首家异地跨区域支行正式开业。六是鼓励城投公司立足城市资源市场化开发建设。七是积极协调支持水投公司重点工程建设。八是加强开放合作。充分利用与省国资委战略合作平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25亿元。
5.国资国企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推动自身职能转变,落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三是加强投资管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2017年,市属国有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1亿元,较2016年增长16.8%。四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
6.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筹办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章程修订,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三是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四是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将6户驻雅央企党组织关系转入市国资委党委,实现“四个对接”。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六是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二、部门概况
市国资委为一级决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国资委本年收入合计1253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09.86万元,占85.4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30万元,占12.97%;其他收入200.5万元,占1.59%。
2017年市国资委本年支出合计1532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5万元,占98.20%;项目支出15047.88万元,占1.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82.90万元。与2016年57250.3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067.43万元,下降73.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17%。与2016年569.8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96.18万元,增长1894.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6.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4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8万元,占6.15%;医疗卫生支出13.68万元,占0.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213.76万元,占89.86%;住房保障支出17.29万元,占0.15%;其他支出400万元,占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8.77万元,完成预算8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留待下年完成并支付。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0.01万元在下年年初支付。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85.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万元,占9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4.36%。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与去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到外地学习培训等开展公务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49万元,下降57.0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眉山市国资委支出0.06万元;(2)接待芦山县财政局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5万元,下降67.5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3757.23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6万元,比2016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39.97%。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1090.1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二是对市属企业各项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尽快制定相应内部控制规定及内部流程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对企业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监管。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国企改革不断深化(5分) | 5 |
企业运行持续向好(5分) | 4 | ||
国资国企监管体制完善(5分) | 4 | ||
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优化(5分) | 4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国资监管专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时,测算2017年经费使用不够精准;二是对监事会监督工作创新改革力度不够,对监事会成员业务培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测算当年预算情况,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和精细。二是逐步增加监事会监督改革创新工作和人员培训的经费,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提供制度、机制和人才保障。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国资监管经费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1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9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7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其他单位拨付专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运行(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企业改革的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