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国资以“三大改革创新举措”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11-11 16:18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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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芦山县国资国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了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芦山特色国企发展,立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寻突破、上台阶”15字总体方针,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落实、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治理能力、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和带动,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牢牢把握国资管理方向盘

在国企改革推进过程中始终将改革方向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规范监管权责清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规范运行议事规则,印发《芦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召开国资领导小组会议6次,研究审议国企改革、人事、融资等事项120余个,出具相关批复文件51份,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事项12个;召开县财政局党委会18次,研究国资相关事项25个。落实备案制度,审核备案资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事项46项,确保国有资产依法依规运行处置。二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出台《芦山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中优秀人员或在企业内部推荐选拔优秀员工及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共16名优秀人员到国企担任高管。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管机构,全面完成3家一级公司监事会建设,配齐纪律检查委员,进一步完善县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实国企领导力量。三是开展巡视巡查整改始终把各级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强化国企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印发《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分工方案》,督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和县属国企领域以案促改“回头看”工作,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检查42次,查找问题100余条,并全面督促整改。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正确指引国企改革导向标

坚定不移狠抓国企改革的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工作举措,推进国资监管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从而提升国企经营效率,不断巩固改革成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出台《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办法(试行)》《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确保国企规范高效运行。二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整合。坚持“控量、痩体、强基”同步走,采用“3+N”企业架构,制定《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整合工作方案》,将一级企业由6家整合为3家,二级企业按照不超过6家或压缩法人户数三分之一的要求调减数量,实现国企减负运行,增强市场竞争力。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从熟悉任职企业主业和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中选优配强公司董事49名,配齐外部董事28名,实现董事会“外大于内”、应建尽建、配齐配强。目前,3家一级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46254万元,实现经营收入20039万元。三是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深化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印发《芦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其考核细则、清单,完成3家一级企业负责人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兑现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绩效,充分调动企业领导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

三、优化配置资产资源,加速启动国企发展牵引力

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积极探索、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国有资产资源底数。壮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有效提升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开展国有房屋、土地、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砂石资源清理统计,全县共有房屋426宗,河道砂石资源储量约250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面积17.82平方公里,废弃矿山资源储量约8800万吨。二是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盘活存量闲置国有资产,制定《芦山县闲置可经营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企业及企业资产入账实施方案》,将38宗资产无偿划转给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通过公开挂网、租赁等方式共处置资产28宗,成交金额1250余万元,投入资金6500万元盘活闲置资产5宗厂房面积7.72万平方米,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有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县域资源优势。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印发《芦山县可利用国有资源授权经营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处置砂石、石料等资源6宗,成交金额937.25万元,实现国有资源资本化、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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